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人身侵權>

手寫協議有法律效益嗎?

人身侵權 閱讀(1.02W)

一、手寫協議有法律效益嗎?  

手寫協議有法律效益嗎?

手寫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協議內容雙方達成合意,而且不違法,有雙方的簽名或者手印,合同就成立生效。  

根據《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四百六十九條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條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二條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百零六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一百四十七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雙方訂立的相關合同,無論是手寫的還是印刷的,相關內容都是屬於法律承認的範圍之內。只要雙方在上面簽字就產生相關的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絕進行承認的話,另外一方可以通過法律訴訟的形式來進行維權,要求對方履行應該。承擔的相關義務。如果涉及到相關財產糾紛還可以通過轉賬記錄來進行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