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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傷人派出所怎麼處理程式是什麼

人身侵權 閱讀(1.32W)

一、打傷人派出所怎麼處理程式是什麼?

打傷人派出所怎麼處理程式是什麼

1、公安機關接警後,會迅速出警;

2、到達現場後,根據現場情況進行處置;

繼續打架鬥毆的,且現有警力無法處置的,立即呼叫支援,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口頭警告、徒手製止、使用警械制止,符合條件的,可以使用武器。不能制止的,要做好取證工作。制止後,不構成犯罪的,可以進行當場調解,不能調解的帶至公安機關處理。

已經結束的,不構成犯罪的,可以進行當場調解,不能調解的帶至公安機關處理。

3、不能當場調解或構成犯罪的,依法取證,進行處罰。

經鑑定:被侵害人屬於輕微傷、不構成傷情或不要求鑑定的,雙方不能達成調解協議的,公安機關會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進行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經鑑定:被害人屬於輕傷或重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應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定罪量刑。

二、故意傷害罪的判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動手打人並沒有什麼固定的處理流程,如果是事後到公安機關報警,在具備鑑定條件的情況下,會在24小時之內安排鑑定,若不具備鑑定條件,比如受害人已經打成重傷,只能先對受害人進行救治,隨後再安排傷情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