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人身侵權>

國小孩子在學校被欺凌了怎麼辦?

人身侵權 閱讀(2.84W)

一、國小孩子在學校被欺凌了怎麼辦?

國小孩子在學校被欺凌了怎麼辦?

孩子遇到校園欺凌,作為家長需要把發生的事告訴孩子的老師、諮詢員、園長或校長,同時可以聯絡侵犯者的父母。如果情節嚴重,老師、學校沒有進行處理或者無法處理的,可以向公安機關等其他有關部門反映求助。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相關規定處理。

青少年的身體和心理髮育都不成熟,遇到校園欺凌應該由學生自己、學校老師及家長多方面綜合處理,在加強教育管理的同時,合理進行引導和疏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監護人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二、校園欺凌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可能處十日以上拘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組織、脅迫、誘騙不滿十六週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脅迫、誘騙或者利用他人乞討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孩子遇到校園欺凌,作為家長需要把發生的事告訴孩子的老師、諮詢員、園長或校長,同時可以聯絡侵犯者的父母。如果情節嚴重,老師、學校沒有進行處理或者無法處理的,可以向公安機關等其他有關部門反映求助。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相關規定處理。青少年的身體和心理髮育都不成熟,遇到校園欺凌應該由學生自己、學校老師及家長多方面綜合處理,在加強教育管理的同時,合理進行引導和疏導。

日常生活當中,孩子在學校學習,那麼就應當由學校負有相關的監督和管理職責,因為沒有履行相對應的管理職責,導致發生一些人身方面損害的話,學校是需要承擔相對應的責任的,如果存在著校園暴力事件的話,對於孩子來說也應當積極地向學校反映情況,甚至是可以報警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