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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拋物適用侵權責任法中的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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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空拋物適用侵權責任法中的什麼

高空拋物適用侵權責任法中的什麼

《侵權責任法》已經廢止,相關規定按照《民法典》中的規定執行,高空墜物致人損害案件的歸責原則應當是無過錯原則和公平責任原則。在高空墜物致人損害案件中,“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並不是對當事人主觀上是否存在過錯的推定,而是對於高空墜物的侵權行為本身和損害事實之間因果關係的推定,不能把因果關係與當事人的主觀方面混同起來。

在高空墜物案件中採用無過錯原則有利於保護受害者的權益,促進案件的順利開展。雖然會牽涉到無辜的業主參與到訴訟中去,但是通過其他業主的行為能夠更好更快地推動案件的進展,有助於及時發現加害人。

其他業主也並不是直接對受害人進行賠償,而是在不能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時候才承擔補償責任。他們可以通過積極地尋找線索發現加害人,或者用證據證明自己當時不在現場或墜落物與自身無關而免予承擔責任。無過錯責任原則是以“乃是在於對不幸損害之合理分配”為基本思想的。

二、對於高空拋物的造成的損失法律上規定如何賠償?

根據國家物權法等規定,高空拋物是違法行為。遇上這樣的情況,首先應第一時間向社群所在物業管理公司反映。如果發生了高空拋物,造成財產、人身傷害,物管公司不是一點責任也沒有,而是在一定條件下應當承擔一定的補償責任。

因為,物管公司有管理小區公共秩序的責任,或維護區域內秩序的責任。高空拋物是破壞小區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設法防止應是物管公司的職責之一。根據法規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所以在實際生活中,高空拋物如果不能證明侵權人是無過錯方的話,那麼就應該按法律的相關規定承擔對應的侵權責任,當然如果想避免類似的情況的話,那麼就應該在平時做好防範措施,這樣才能減少類似的情況發生,一旦造成人員損傷,那就不好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