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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權的特徵是什麼 | 人身權有哪些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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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權的特徵是什麼,人身權有哪些特徵

人身權其實就是與公民人身相關的權利,這是與財產權相對應的,同時這也屬於法律保護的權利之一。在具體瞭解人身權之前,我們還是先來看看法律規定的人身權的特徵是什麼。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解答吧。

人身權,又稱非財產權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財產的內容,與主體人身不可分離的權利。人身權是中國公民和法人的人身關係在法律上的體現和反映。人身權是不直接具有財產內容的,不能以金錢來衡量其價值,一般不具有可讓與性,受到侵害時主要需以非財產的方式予以救濟。人身權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

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人身權是與所有權、其他物權、債權等財產權相對稱的一種權利,例如姓名權、榮譽權、創作權等;它可以由自然人享有,也可以由法人享有。

2、人身權可表現為人格權和身份權兩個方面,人格權是法律賦予權利主體本身所應有的權利,如自然人享有的姓名和法人享有的名稱、字號的權利,自然人或法人享有的榮譽權以及人身不受侵犯的權利。身份權是法律保護權利主體因地位、關係或行為所發生的權利,如家庭關係中的親權、監護權、作品的發表權、署名權等。

3、人身權利與作為權利主體的自然人或法人緊密相連,不可分離。除依法律規定外,人身權不能轉讓。一部著作或一件發明的創作權和榮譽權永遠屬於作者或發明者,一般不因他們的死亡而變更。親權、監護權只要不被法律剝奪或因故不能行使外,一直屬於具有親權和能行使這一權利的人。人身權受行政法、刑法保護,也受民法、勞動法、婚姻法保護,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1896年的《德國民法典》都有保護親權的專章規定。

不少國家對著作、發明的創作權通過民法或者行政法、勞動法等法律保護。中國1980年《婚姻法》、1978年《發明獎勵條例》和1979年《自然科學獎勵條例》等,對姓名權、發明權和發現等都作了保護的規定。

人身權是一種絕對權,其權利主體是特定的,權利主體之外的任何人都是義務人,都負有不妨害權利主體人身權的義務。民事主體在自己的人身權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時,可依法自行保護或請求有關機關予以保護。

人身權是一種支配權,其權利主體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可自主行使該權利,而無須他人的協助。如自然人對自己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等人格權利可直接進行支配,並且在支配這些權利時不需要特定的義務人予以協助。

人身權作為一個法學概念,既可指人身權利,又可指人身權法律制度。就其人身直接財產內容的民事權利。作為人身權法律關係,它是指民法因調整人身關係而在當事人之間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是人身關係在民法上的體現。而作為人身權法律制度,它規定有關人身權問題,調整人身權法律關係,為人身權關係的產生、實現和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據和行為標準。

人身權的特徵主要包括了三個方面,具體的內容大家不妨從上文中進行具體瞭解。而要是實踐中,自己的人身權被他人侵犯的話,那麼此時一定要知道該通過怎樣的方式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鹽城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