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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意外險

侵權案例 閱讀(1.87W)
侵權意外險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意外險

你好。意外險:

1. 傷害

傷害亦稱損傷,是指被保險人的身體受到侵害的客觀事實,由致害物、侵害物件、侵害事實三個要素構成。

2. 意外

意外是就被保險人的主觀狀態而言。

(1)被保險人事先沒有預見到傷害的發生,可理解為傷害的發生是被保險事先所不能預見或無法預見的。或者傷害的發生是被保險人事先能夠預見到的,但由於被保險人的疏忽而沒有預見到。[1]

(2)傷害的發生違背被保險人的主觀意願。

3. 意外傷害的構成

意外傷害的構成包括意外和傷害兩個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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