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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共同侵權如何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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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共同侵權如何擔責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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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交通肇事共同侵權怎麼擔責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的規定,二人以上無論有無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只要其侵害行為直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構成共同侵權,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承擔連帶責任,即侵權人無意思聯絡但數個侵權行為直接結合導致同一損害,侵權人之間就承擔連帶責任;二人以上分別實施的數個行為間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應當根據過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擔按份責任,即無意思聯絡數個侵權行為間接結合導致同一損害,侵權人之間承擔按份責任。所謂的直接結合是指,數個侵權行為緊密結合,且每個侵權行為對損害結果的發生是必然的;間接結合是指,數個侵權行為偶然結合,且其中某些行為只是為另一個行為必然導致損害創造了條件,而其本身並不會也不可能必然引發損害後果。因此,交通肇事共同侵權二者需要分別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