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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定義是什麼呢?

名譽毀謗 閱讀(1.62W)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定義是什麼呢?
律師解析:刑法修正案(九)》對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做了修改,猥褻的物件從“婦女”擴大到“他人”,男性的性自由權也得到法律保護。司法解釋將其更名為強制猥褻、侮辱罪。
強制猥褻、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行為。《刑法修正案(九)》頒佈前,犯罪物件僅限於十四周歲以上的女性。而根據《刑法修正案(九)》,十四周歲以上的男性也可以成為本罪的犯罪物件。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