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名譽毀謗>

名譽侵權是刑事還是民事糾紛案件?

名譽毀謗 閱讀(1.02W)

一、名譽侵權是刑事還是民事糾紛案件?

名譽侵權是刑事還是民事糾紛案件?

名譽侵權一般會被認定為是民事糾紛案件。名譽侵權指的是文學作品、通告文字、行為語言或其他形式對當事人產生了名譽上的消極影響所構成的一種違揹人權的行為,行為人要負法律責任。任何個人、媒體不得釋出捏造虛假資訊、刊登新聞、PS圖片,否則構成名譽侵權。如果是真實事件釋出,則不構成名譽侵權。

二、侵害名譽權立案標準是什麼?

1、行為人客觀上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併為第三人知悉。

侵權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等行為。所謂侮辱是指以語言或行為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侮辱既可以以口頭方式進行,也可以以行為方式進行。其表現形式是將現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損於人的社會評價的事實擴散、傳播出去,以詆譭他人的名譽,讓其蒙受恥辱,可以稱之為“以事生非”。

2、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從法理上講,對於公眾人物提起的名譽侵權之訴,在主觀過錯方面的考察,應當以行為人是否具有實際惡意為標準,沒有實際惡意的行為,即使確實損害了公眾人物的名譽,也不應認定為侵權。

3、被侵害的物件應當是特定的人。

所謂特定的人是指某個具體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沒有特定的人,則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謂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學作品在描寫中對特定的人進行了侮辱或誹謗,雖然使用的是代號或假名,但讀者一看便可知曉其所指的物件是誰,這顯然不能因其使用代號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權。因此,如果所指定的物件是特定環境、特定條件下的具體人,即使沒有指名道姓,同樣可以構成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

4、在後果上,侵權人的行為對受害人的名譽造成了較嚴重的損害,使受害人感覺到一種不公正的社會壓力或心理負擔,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創傷。

侵害名譽權的立案標準是既要產生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又要給當事人造成損害,這樣法院才會立案審判。當然,損害賠償具體是多少則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因為名譽侵權的民事糾紛案件是十分複雜的,因此可以委託一位專業的辯護律師參與代理案件,能夠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