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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侵權歸責原則是怎麼樣的?

高空墜物 閱讀(8.36K)

一、高空墜物侵權規則原則是怎麼樣的

高空墜物侵權歸責原則是怎麼樣的?

高空墜物事故的歸責原則是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在高空墜物事故當中的被侵權人難以確認具體侵權人的情況下,可以將二樓以上的所有高層住戶列為侵權人,而這些高層住戶,需要自己提供證據,證明自身不是侵權人,否則就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二、如何預防高空墜物?

1、不主動拋物

這是違法的行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2、注意檢查房屋

從高空墜下的物體小到紙巾、果核、牙籤,大到晾衣架、菸灰缸、花盆,更讓人觸目驚心的還有鋼板、防盜網等龐然大物。

高空墜物的責任原則是無過錯原則,侵權人造成了受害人的損害之後就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確定了侵權責任人的,一般按照法律的規定需要處以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並處或者加處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