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空墜物賠償範圍有哪些?
高空墜物賠償範圍要根據造成的後果分析,如果造成他人受傷,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營養費等,還有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高空墜物損害賠償糾紛的起訴條件是什麼?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高空墜物損害賠償糾紛證人出庭作證的流程是什麼?
1、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2、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3、查明到庭證人身份;
4、法庭向證人交代權利義務;
5、證人保證如實作證;
6、證人陳述作證;
7、交叉詢問質證
8、法庭補充詢問;
9、證人退庭。
四、高空墜物損害賠償糾紛的證據種類有哪些?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五、高空墜物損害賠償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綜上所述,高空墜物造成的損害後果不同,賠償範圍跟賠償標準也不能一概而論,比如高空墜物造成他人輕微傷,那麼受害人肯定不能要求侵權人支付殘疾賠償金,未造成他人受傷,但是給他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該根據造成的實際損失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