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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燒燬的財產如何認定損失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1.13W)
被燒燬的財產如何認定損失
律師解析:被燒燬的財產認定損失如下:存在火災事故認定書情況下可以根據火災事故認定書認定的情況進行定損。沒有火災事故認定書,財產損失由原告舉證證明。消防救援機構根據火災現場勘驗、調查情況和有關情況,及時製作火災事故認定書。主張法律關係存在的當事人,應當對產生該法律關係的基本事實承擔舉證證明責任。法律依據:《消防法》第五十一條
消防救援機構有權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負責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火災撲滅後,發生火災的單位和相關人員應當按照消防救援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與火災有關的情況。消防救援機構根據火災現場勘驗、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意見,及時製作火災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火災事故的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依照下列原則確定舉證證明責任的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主張法律關係存在的當事人,應當對產生該法律關係的基本事實承擔舉證證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