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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佔他人財產罪怎麼認定

財產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7.17K)

非法侵佔他人財產罪的認定:
1、犯罪客體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屬於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佔為己有。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非法侵佔他人財產罪怎麼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