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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取錢後未拔卡錢被他人取走怎麼辦

財產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9.09K)
銀行卡取錢後未拔卡錢被他人取走怎麼辦
律師解析:銀行卡取錢後未拔卡錢被他人取走:
1.首先掛失止付。
2.其次這種行為已經涉嫌冒用他人信用卡(刑法上說的信用卡即包括普通的信用卡也包括儲蓄卡),涉嫌信用卡詐騙罪,涉案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控告要求立案偵查;
3.若金額不足5000元則可以申請調取監控錄影確定侵權人後依法提起民事訴訟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規定的“數額較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所稱“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並使用的;
(二)騙取他人信用卡並使用的;
(三)竊取、收買、騙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他人信用卡資訊資料,並通過網際網路、通訊終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