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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責任法怎樣規定侵權賠償標準

財產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3.11W)
侵權責任法怎樣規定侵權賠償標準
律師解析:《侵權責任法》已經失效,生效的《民法典》侵權賠償標準:
造成一般人身損害的,應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還包括精神損害賠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