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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致人損害

動物傷人律師解答 閱讀(6.45K)
動物致人損害

平時走在路上,看到很多人養著寵物,特別是狗,甚至有的養了蛇等危險寵物,這些寵物都很可能出現動物傷人的情況,而且實踐中發生了不少動物傷人的案例,遇到這樣的情況,可以向其主人要求賠償。但在動物致人損害案件中,很少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因為採用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賠償額通常是受到限制的,而且原告不得主張“懲罰性賠償”。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遺棄動物致人損害,原主人要賠償嗎?

在回家的路上,我女兒被一隻花斑狗咬傷,共花去醫療費800元。後經打聽得知,這隻狗以前是我們小區一位住戶飼養的,後因家裡有了剛出生的小孩兒,所以把狗遺棄了。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還能要求這家人賠償我們的損失嗎?社群諮詢小組成員解答:我國《侵權責任法》第82條規定:“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據此,即使動物是被主人遺棄的,受害人也能向原動物飼養人要求承擔責任。所以,您是可以向花斑狗的原主人主張侵權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