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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逃稅罪有什麼特徵

偷稅漏稅 閱讀(1.86W)

一、逃稅罪有什麼特徵

2022逃稅罪有什麼特徵

(一)逃稅罪的主體要件

逃稅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依法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和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扣繳義務人,包括單位和個人。

(二)逃稅罪的主觀要件

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應當繳納稅款而故意逃避繳納稅款。因過失造成少繳或者不繳稅款的,不構成犯罪。這是區分罪與非罪的重要界限。

(三)逃稅罪的客觀要件

行為人為逃避繳納稅款在客觀上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等手段。

所謂偽造帳證,是指仿照真帳簿、真憑證的式樣、內容,製造虛假的帳簿、憑證,並懷著欺詐的偷稅故意把它當著真的來使用(即以假充真,無中生有)的行為。所謂變造帳證,是指用剪貼、挖補、拼湊等方法,改變帳簿、憑證上所記載的專案、數量、日期等內容,使本來正確的帳簿、憑證改變成錯誤的行為。

所謂隱匿帳證,是指將帳簿、憑證隱蔽和藏匿起來,以逃避稅務機關查獲的行為。

所謂擅自銷燬帳證,是指在帳簿、憑證法定儲存期限內,未經稅務機關批准,自行銷燬帳簿、憑證的行為。

所謂多列支出,是指虛增成本、亂攤費用、縮小利潤所得數額等行為。

所謂不列、少列收入,是指不將經營取得的應稅收入記入法定帳戶核算,帳外經營;或者將應稅收入轉入其他非法定的帳戶等行為。

所謂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是指拒不按照稅務機關根據稅法規定通知進行納稅申報的行為。

所謂虛假的納稅申報,是指不依法如實申報其應稅專案、數量和應稅收入、所得等行為。

(四)逃稅罪的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稅收管理制度。

二、逃稅罪的逃稅行為與漏稅、欠稅行為的區別

(1)主觀方面不同

1)逃稅行為的主觀上存在故意,並有謀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2)漏稅行為與欠稅行為的納稅人均沒有逃稅的故意。

(2)行為表現不同

1)逃稅行為,表現為納稅人通過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

2)漏稅行為及欠稅行為,均表現為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行為。

(3)行為性質不同

1)逃稅行為系違反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

2)漏稅行為及欠稅行為沒有違反刑法規定,不是犯罪行為。

(4)法律後果不同

1)逃稅行為構成刑法規定的逃稅罪,逃稅行為人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2)漏稅行為及欠稅行為,應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及時補稅,以及進行必要的行政處罰

要知道,符合稅收徵管法律、法規的避稅行為,既不是違法行為,也不是犯罪行為,不構成逃稅罪。另外,也要注意雖系故意逃稅行為,但情節未達到逃稅罪要求的法定情節,如數額、比例標準等情節未達到法定要求的,不構成逃稅罪,應當按照一般違反稅法的行為,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