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稅務糾紛>偷稅漏稅>

對於偷稅50萬元判多少年?

偷稅漏稅 閱讀(3.01W)

一、對於偷稅50萬元判多少年?

對於偷稅50萬元判多少年?

這要看逃稅金額所佔應繳稅額的百分比是多少,超過百分之十且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如果逃稅金額超過百分三十且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逃稅罪】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偷稅應立案追訴的情形有哪些?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二)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 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公安機關立案後再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或者接受行政處罰的,不影響刑事責任的追究。

綜合上面所說的,偷稅是屬於納稅人沒有按規定繳納稅費,對於此行為只要一旦被認定人偷稅罪那麼必定就要承擔刑事的責任,但一般會如何的判決就要看偷稅的金額佔應繳納的稅額來進行確定,這樣才能更好的讓違法者履行自己應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