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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逃稅罪法院會如何量刑?

稅務訴訟 閱讀(3.09W)
構成逃稅罪法院會如何量刑?

一、構成逃稅罪法院會如何量刑?

行為人構成逃稅罪的,一般情況下,對行為人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如果犯罪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對行為人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納稅人欺騙、隱瞞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的,逃避納稅額大,佔應納稅額10%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佔應納稅額30%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上述行為,稅務機關依法發出追繳通知書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受到行政處罰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但五年內因逃稅受到刑事處罰或者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逃稅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構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構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4、納稅人在公安機構立案後再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或者接受行政處罰的,不影響刑事責任的追究。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公安機構在偵查工作中,發現了納稅人逃避繳納稅款的行為已涉嫌犯罪,直接立案偵查的。

(2)納稅人逃避繳納稅款達到立案標準規定的數額、比例,在稅務機構依法下達處理、處罰決定後,納稅人逾期仍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稅務機構移送公安機構立案偵查後,納稅人才補繳稅款、繳納滯納金和罰款的。

(3)在稅務機構檢查過程中,納稅人拒不配合、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稅務機構通過其他途徑查實了納稅人的部分逃稅行為已涉嫌犯罪,但又無法對全案作出處理決定,稅務機構依法移送公安機構立案偵查的。

(4)稅務機構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納稅人隱匿或者故意銷燬依法應當儲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已涉嫌構成犯罪的,或者發現納稅人有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等其他涉嫌犯罪的行為。稅務機構依法移送公安機構後,公安機構立案偵查過程中又查出納稅人涉嫌逃稅犯罪事實的。

使用欺詐或隱瞞的手段,虛報納稅金額,逃避繳納稅款義務的,涉嫌逃稅罪,需要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可以按照逃稅的金額確認量刑標準,如果是單位犯罪的,要對單位處罰金,對單位的直接負責人按照個人犯罪進行處罰,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