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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無人員傷亡怎麼處理

交通肇事律師解答 閱讀(1.55W)

肇事逃逸無人員傷亡,應當進行行政處罰,並且承擔全部損失。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於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肇事逃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之規定處理,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並處拘留十五日以下,以及第一百零一條之規定吊銷駕駛證,終生禁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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