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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肇事逃逸怎麼處理新交規

交通肇事律師解答 閱讀(2.07W)
摩托車肇事逃逸怎麼處理新交規
律師解析:摩托車肇事逃逸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構成犯罪的,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