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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書寫道路交通事故複核申請書

交通事故認定複核申請書內容:申請人、被申請人、申請事項、事實與理由、此致被申請人、申請人、申請日期。

如何書寫道路交通事故複核申請書

法律依據:火災事故調查規定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對火災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火災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出書面複核申請;對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作出的火災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被申請人的名稱,複核請求,申請複核的主要事實、理由和證據,申請人的簽名或者蓋章,申請複核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