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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無牌照車輛怎麼處罰

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閱讀(2.74W)

交通法95條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條的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因而,車輛所有人或者駕駛人在明知當事人不具備駕駛資格的情況下將車輛交與其駕駛,其主觀上有過錯,客觀上對交通事故的發生起到了間接的促成作用,機動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不滿16週歲的限制行為能力人,在我國是不可能取得機動車駕駛執照的,因而未成年人不只有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法律資格。如果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在知道其駕車上路行駛而不加制止,或者為其駕駛機動車撾供便利條件,則屬於監護人未對限制行為能力人盡到監護責任,所以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的行為和所產生的後果負責。
2、沒有駕駛證卻駕駛機動車是一種違法的行為,要受到法律的處罰的。無證駕駛的處罰要分清是有駕駛證沒有攜帶,還是有駕駛證沒有稽核、機動車駕駛證丟失、損毀,機動車駕駛人申請補發的,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和申請材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與機動車駕駛證檔案核實後,在收到申請之後起3日內補發。
3、如果是沒有駕駛證的,國家法律對無證駕駛的處罰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法》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駕駛無牌照車輛怎麼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