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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交通違章一般應當在交警開出罰款單之日起的15天之內上車管所辦理或者交警大隊處理。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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