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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百分之怎麼計算公式

超速的百分比計算公式:[(實際時速-規定時速)/規定時速]_%=超速百分比。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不罰款,記3分。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5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
4、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處以1000元罰款,記6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一、超速扣分標準新交規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違反限速規定的,按下列最新超速罰款扣分標準:
(一)時速超過限定時速不到10%的,給予警告;
(二)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300元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500元罰款;
(三)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000元罰款;(四)在限速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0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500元罰款;
(五)在限速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
二、超速不記分也不罰款的情況
根據《關於規範查處機動車違反限速規定交通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下面簡稱為《指導意見》)下面三種情況下的超速是不記分也不罰款的:
(一)在限速<60km/h的路段,超速<50%的
《指導意見》規定:在限速<60km/h的路段,超速<50%且未造成後果的,給予警告不處罰。舉個例子,在限速40km/h的路段,你的車開到48km/h,也就是超速20%。這時是不扣分也不罰款的。若這樣也違章的話,那路上的車不都是“龜速”。
(二)駕駛中型以上客貨車、校車、危化品運輸車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車速10%以下的
除開一些貨車、校車、客車等特殊車輛之外,普通車輛行駛時若超速不足10%的話,給予警告不處罰。如在限速120的高速路上,若你的車速為128km/h,超速不足7%,不進行扣分罰款處罰。
(三)低於最低限速<20%的
低於最低限速<20%的不扣分罰款。例如在最低限速為100km/h的路段,如果行車速度不低於80km/h是不屬於違章的。但是低於這個速度就有可能因車速過慢而受罰。如果遇到交通事故、道路維修等因素造成的排隊、低速行駛除外。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管理辦法》第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一)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
(二)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誌的;
(七)駕駛機動車運輸危險化學品,未經批准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的;
(八)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的;
(九)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或者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十)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十一)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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