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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被登出後多長時間可以重新報考駕照?

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閱讀(2.16W)
駕照被登出後多長時間可以重新報考駕照?
律師解析:駕照被登出後多久可以學駕照,需要看情況而定,最好是去交警部門諮詢。因為駕駛證登出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可以恢復駕駛資格的,一種是不可以恢復駕駛資格的。例如:駕駛證過期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被登出,可以隨時去申請相關手續恢復駕駛資格。但如果是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的,是終身禁駕不可以恢復了。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登出其機動車駕駛證:
(一)死亡的;
(二)提出登出申請的;
(三)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登出申請的;
(四)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
(五)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六)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群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群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七)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
(八)年齡在70週歲以上,在一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或者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在三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
(九)年齡在60週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或者年齡在70週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
(十)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被吊銷或者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的。
有第一款第二項至第十項情形之一,未收回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公告機動車駕駛證作廢。有第一款第七項情形被登出機動車駕駛證未超過二年的,機動車駕駛人蔘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可以恢復駕駛資格。
有第一款第八項情形被登出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在有效期內或者超過有效期不滿一年的,機動車駕駛人提交身體條件證明後,可以恢復駕駛資格。有第一款第二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四條
規定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未處理記錄的,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交通事故處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