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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駕駛扣車如何取回被扣車輛

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閱讀(2.08W)

無證駕駛扣車取回被扣車輛:在違法事實查清後,在處罰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相關當事人領取扣留的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無證駕駛扣車如何取回被扣車輛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五十八條

 自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因扣留車輛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