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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賠償限額1、死亡傷殘上限11萬(11000元);2、醫療費用上限1萬(1000元);3、財產損失上限2000元,(100元);以上超出部分由第三者責任險承擔,但是第三責任險不區分損失類別,且不承擔無責賠付。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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