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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十級

一、有具體計算標準的是: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係數(10%)×賠償年限
2、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3、被扶養人生活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4、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5、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6、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二、按照實際情況計算的有:
1、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2、交通費=實際發生的費用
3、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4、精神損害撫慰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
5、後續治療費=醫療機構確定的後續治療費用
6、傷殘鑑定費=實際傷殘鑑定費用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十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