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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截肢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車禍截肢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車禍截肢賠償的標準:
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來計算殘疾賠償金。
賠償義務人請求以定期金方式給付殘疾賠償金、輔助器具費的,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賠償義務人請求以定期金方式給付殘疾賠償金、輔助器具費的,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
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賠償義務人的給付能力和提供擔保的情況,確定以定期金方式給付相關費用。
但是,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已經發生的費用、死亡賠償金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應當一次性給付。
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
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