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交通事故解答>交通事故賠償律師解答>

酒駕發生交通事故勸酒者也需負賠償責任嗎

在酒駕致交通事故中,共同飲酒作為引發注意義務或安全保障義務的先行行為,同飲者基於過錯違反積極作為的法定義務便可能構成情誼侵權責任。受害人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違反交通安全法規,酒駕發生交通事故致死,應對自身死亡結果承擔主要責任。根據過錯原則、過失相抵原則和公平原則,應適當減輕未積極履行安全注意義務責任人的損害賠償責任。

酒駕發生交通事故勸酒者也需負賠償責任嗎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