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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無證摩托車怎麼處理

駕駛無證摩托車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無證駕駛摩托車屬於違法行為,具體處理標準如下:
1、未攜帶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記1分。
2、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八條
自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
因扣留車輛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