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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可以申請代位求償

哪些情況可以申請代位求償
律師解析:可以申請的情況有:
(一)對方拒絕或者無法賠償損失可申請
(二)對方故意拖延賠償損失可申請
(三)對方拒籤責任認定書可申請
(四)對方逃逸後記下車牌號可申請
不能申請代位追償的情況:
(一)事故沒有第三者不能申請
如果事故只是因為自己失誤造成,並沒有第三者的介入,這種情況下是不能申請代位追償的。
這個應該比較好理解,畢竟第三者都沒有,還找誰追討賠償去啊。
(二)事故第三者無責不能申請
如果事故認定中自己全責對方無責的話,也不能申請代位追償。
道理嘛也很簡單,全責就等於是自己負上所有的損失賠償,保險公司也就沒有第三者可以追討賠償了。
(三)事故損失在保險賠償外不能申請
如果在事故中造成的損失,並不屬於車險保險範圍內。
無論有否第三者,無論是否全責都不能申請代位追償。
例如輪胎、被車內物品砸壞的玻璃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條
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前款規定的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取得的賠償金額。
保險人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不影響被保險人就未取得賠償的部分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