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交通事故解答>交通事故處理律師解答>

駕駛撞人私了可以不寫協議書嗎

發生事故後現場達成的口頭協議是不生效的,應該用一張白紙與傷者籤一個簡單協議,再到交警隊補籤正規協議,預防對方反悔。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甲方:
乙方:
對於×年×月×日發生的交通事故,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寫明賠償金額。
二、寫明損失賠償包括的內容,如:交通費、護理費、誤工費等。
三、寫明費用支付時間。
四、寫明此次賠償是一次性終結賠償,支付費用後,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主張任何權利。
五、寫明:協議簽訂時,雙方均是在自願的情形下籤訂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誤解或顯示公平的情形,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於協議提出反悔。
六、寫明:費用賠償後,在向保險公司理賠時,另一方應積極配合和保險公司的工作,如果因不配合造成不能向保險公司理賠,應當返還應當由保險公司理賠的金額。
七、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八、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

駕駛撞人私了可以不寫協議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