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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瑕疵責任賠償

醫療保險 閱讀(3.1W)
醫療瑕疵責任賠償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把醫療過程的瑕疵與醫療後果混淆


一般情況下醫療過程與醫療後果存在著因果關係,所以,當出現醫療糾紛時,患方就會從醫療過程找問題,這是正常的。但有些問題被無限放大了。如病歷記錄不完善、書寫不規範、有錯別字、談話不到位、告知不及時、簽字不及時等等。這些都是醫療過程的瑕疵,但不一定與醫療後果有直接關係,若不加考慮或不進行因果鑑定,無限放大瑕疵,也會嚴重干擾對醫患糾紛的公正處理。

在實踐中容易發生的與醫療損害侵權責任相混淆的非診療行為,主要包括:

(1)因醫療機構的設施有瑕疵導致患者摔傷、自殘、自殺。

(2)因醫療機構管理有瑕疵導致損害。如抱錯嬰兒。

(3)醫務人員的故意傷害行為。

(4)非法行醫。如果屬於上述界定為非診療行為所導致的損害後果,應當適用一般的侵權責任。


  醫生和患者之間的關係糾紛已經逐漸成為法律體系中重要的環節。其中要特別注意的是,我們要學會正確的認識口腔醫患糾紛,理清其中的各個誤區,在處理口腔醫患糾紛這方面的問題時,準確的結合相關法律,避開誤區,有效的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