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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保醫療報銷政策

醫療保險 閱讀(1.6W)
北京市社保醫療報銷政策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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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


1、補充醫療保險報銷的原則就是社保沒有報銷的那部分再從補充醫療中報銷。比如,門診1800以內部分及1800以上社保報銷比例以外的部分、住院1300以內的部分及1300以上社保報銷比例以外的部分。

2、補充醫療能報銷多少是根據單位自己選擇而定的,比如,門診單位可以選擇在社保報銷以外在報銷60%、或80%甚至可以選擇90%等等,住院也一樣,可以選擇在申報報銷以後再報銷90%、95%等等,這而比例在投保時進行選擇。

北京補充醫療保險待遇:

1、門急診醫療費用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的以下醫療費用由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予以支付:

(1)門、急診年度內累計超過1300 元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中,退休人員個人負擔高於5%
,在職職工個人負擔高於10%的部分,由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予以支付。

(2)門、急診診療費由醫療保險基金定額支付2元,其餘費用由參保人員現金交納,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不再予以支付。參保人員在外地發生低於2元的門、急診診療費,由醫療保險基金全額支付。

2、住院醫療費用

住院起付標準以下部分的醫療費用中退休人員個人負擔高於5%,在職職工個人負擔高於10%的部分,由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予以支付。

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退休人員個人負擔高於3%的部分由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予以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報銷部分個人負擔低於3%的,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執行

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在職人員個人負擔6%的部分由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予以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報銷部分個人負擔低於6%的,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執行。

急診留觀費用、特殊病門診醫療費用(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腎移植、肝移植、肝腎聯合移植後抗排異治療)按照住院標準執行。

以上就是小編以北京市為例為大家講述的關於北京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的相關問題。從以上內容我們可以看出,北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按照門診和住院不同而具體規定的。而且北京市為了保障北京市居民的利益,還加以補充了一些報銷專案。其實,全國各地的醫療保險報銷比例都是差不多的,只是各地根據自身的經濟水平所補充的報銷專案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