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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政策異地就醫的申報程式是怎樣的?

醫療保險 閱讀(1.11W)

一、哪些人可以申辦長期異地就醫?

醫保政策異地就醫的申報程式是怎樣的?

以用人單位形式參加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如下參保人員可申辦長期異地就醫:

1、單位退休人員在境內同一異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參保人員;

2、用人單位的在職職工常駐境內異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參保人員。

二、異地就醫的申報程式

1、參保人辦理異地就醫確認手續後,方可在經認定的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其個人醫療帳戶金額可憑醫保卡的任一營業網點支取,用於支會門診一般疾病費用及在藥店購藥配藥的費用。參保人員患病住院(含門診特定專案治療)可到已認定的當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住院和門診特定專案治療,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自出院之日起1個月內,憑以下資料由參保單位向市醫保中心申請報銷;

(1) 醫療保險卡的正反面影印件;

(2) 已確認的影印件;

(3) 出院或診斷證明,屬門診特定專案的醫療費用需附經市醫保中心審批的影印件(急診留觀除外);

(4) 醫療費用開支明細清單;

(5) 醫療費用的正式了票(背後有報銷人簽名);

2、 參保人員到外地(不包括港、澳、臺地區)出差、學習、探親期間患急病時,可到當地公立醫院就醫,門診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自理;經核准的住院(含急診留觀治療)所發生的費用,由參保人現金墊付後,由單位經辦人憑經下資料到市醫保中心申請零星報銷:[1]

(1) 參保人單位證明;

(2) 醫療保險卡正、反面影印件;

(3) 出院或診斷證明;

(4) 醫療費用開支明細清單;

(5) 醫療費用發票(背後有報銷人答名);

(6) 住院病歷影印件。

根據醫保政策異地就醫應首先辦理異地就醫確認手續,才能在指定的機構就醫並對醫療費用予以報銷。另外一種情況是參保人員到外地工作、出差患急症到當地的公立醫院就醫的,可報銷住院費用,但門診費用不能報銷。如果員工長駐外地工作,可以辦理長期的異地就醫,享受與參保地一樣的醫療報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