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傷的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工傷賠償,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 為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現定了多種解決途徑。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青島市工傷鑑定標準
1、《青島市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初診病歷或醫療診斷證明、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原件及影印件
4、兩名以上證人證言(按手印)及證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5、受傷害職工及證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6、非參保單位或個人申報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影印件
7、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⑴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的相關法律文書;
⑵屬於機動車事故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認定書或其它有效證明;
⑶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證明或其他證明;發生事故下落不明認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
⑷再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再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和死亡證明;
⑸屬於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提交有限證明;
⑹屬於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複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醫療機構對舊傷復發的診斷證明;
⑺其他特殊情況,提交認定工傷所需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