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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統籌

養老保險 閱讀(9.5K)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統籌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繳的注意事項

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補交兩年,意思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像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個時間段,都是按一年來計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個時間段都是按兩年來計算,只單獨補交08年9月這也是按兩年來計算)。

因購買樓房所需貸款而補交5年社保的,需要注意是否可以在社保中心那裡查詢到資料,如果可以查詢到就可以辦理補交,如果查詢不到,貸款還是不會被批覆的。

(一)養老、醫保不足繳費年限的補繳

須填寫參保人員補繳申請表,送市社保中心領導審批後,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視窗列印繳費核定通知單,然後到相應的地稅辦稅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

(二)外地調入人員的超齡補繳

戶口已遷入本市且通過本市組織、人事、勞動部門將其行政關係調入本市的人員,調入時沒有超過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的,免於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按規定辦理了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手續後,其調入前所在地未開展社會養老保險的年份中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若超過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的,還應當由接收單位為其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補繳後,其調入本市之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1、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的計算辦法

調入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月)×(30% 超齡年限×1%)×超齡年限。

超齡年限=調入時實際年齡-規定年齡。(超齡年限中的月份數,6個月以下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的按一年計算)

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

獲得中級職稱和高階職稱的人員:男50週歲、女工人40週歲、女幹部45週歲;

獲得初級職稱和未獲得職稱的人員:男45週歲、女工人35週歲、女幹部40週歲。

2、補交時須提供

勞動或人事組織部門的調令原件及影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職稱證書;軍人配偶在異地參加養老保險且按規定將養老保險轉移到軍隊,須提供:退出現役軍人《幹部調入申報戶口證明信》影印件、軍人配偶調入本市的調動手續原件與影印件、軍人配偶本市戶籍證明覆印件。

一次性全部都補交了15年的養老保險完全沒問題,但是有人如果是覺得之前有交養老保險現在不補交的話認為不合算,如果不想一次性補交15年的,可以到社保局申請,把之前自己繳納的那一部分全部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