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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交滿15年後可以不交?

養老保險 閱讀(1.34W)

一、養老保險交滿15年後可以不交嗎?

養老保險交滿15年後可以不交?

養老保險交滿15年後可以不交,這是當事人自由選擇的。15年是最低的繳費年限,如果已經到了退休的年齡,但是養老保險還沒有交夠15年,那麼是不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的,需要繼續補交剩餘的年限才行。如果確實有困難,比如失業了,沒有交費能力的時候可以暫時中斷,等有交費能力的時候需要繼續補交。但是不建議中斷交費,因為交費年限和以後領取養老保險金額是密切相關的,交費年限越長,領取的保險金額就越多。

根據《關於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指導意見》第六條規定: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率原則上按照當地的繳費率確定。從統籌基金起步的地區,可參照當地基本醫療保險建立統籌基金的繳費水平確定。繳費基數可參照當地上一年職工年平均工資核定。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納入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管理。

二、養老保險的含義是什麼?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所謂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1)養老保險是在法定範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這裡所說的"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的;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需強調說明的是,法定的年齡界限(各國有不同的標準)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準。

(2) 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3)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幾個特點:①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②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③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定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現在養老保險的待遇是非常重要的,當然養老保險待遇要想享受的話必須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具體的就是需要繳納養老保險,年滿15年之後是否需要繳納,應當是根據當事人的自由意志來進行選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