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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交養老保險仲裁期限

養老保險 閱讀(2.83W)
申請補交養老保險仲裁期限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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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可以補交嗎

國家統籌社會勞動保險在繳費過程中出現間斷沒關係,只要在退休前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包括視同繳費)滿15年即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養老保險可以補繳,參保人(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一次性補繳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補繳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到男年滿65週歲、女年滿60週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