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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是什麼?

失業保險 閱讀(3.25W)

一、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是什麼?

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是什麼?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二、領取廣州失業保險金的資料包括哪些?

1、《廣州市失業保險待遇申請表》一式兩份,須原用人單位蓋章(若屬於單位已失蹤、登出等,或有勞動爭議可提供裁決書或判決書的,無需蓋章);

2、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有勞動爭議的可只需提供裁決書或判決書,單位失蹤、登出等的可只需提供相關證明;

3、已辦理失業登記的《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需影印個人資訊頁和本次失業登記頁;

4、本市戶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或者非本市戶籍選擇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須提供本人《居民戶口簿》;

5、本人身份證明或社保

三、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的程式是怎樣?

1、原用人單位為失業人員辦理:在地稅辦理社會保險停保手續;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告知失業保險相關待遇權利;

2、失業人員選擇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本市戶籍的失業人員到戶籍所屬區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手續;外地戶籍的失業人員選擇在本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可到我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手續。

四、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是如何計算的?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 計算。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5年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5年不滿10年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由此可見,在廣州,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不是自身原因導致的下崗失業,並且通過失業登記的,才可以申請領取失業金,這也是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領取失業金,既可以通過原單位代辦,也可以自己去申請。這裡有一點需要注意,職工領取失業金的最長期限是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