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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金是多少 | 怎麼辦理?

失業保險 閱讀(4.68K)

失業保險金的數額關係著很多失業勞動者的生活,是目前失業勞動者比較關心的一個方面。但現實中很多失業勞動者並不瞭解失業保險金是多少,也不清楚失業保險金該如何辦理。接下來,小編就來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有關知識。

失業保險金是多少,怎麼辦理?

一、失業保險金是多少?

1、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

失業人員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

失業保險金標準應當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高於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 計算。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5年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5年不滿10年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二、失業保險金怎麼辦理?

第一,在當地的社保局辦理失業報備。辦理方是公司,在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前15天道繳納失業保險的社保局辦理。

第二,辦理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是:公司為志願繳納失業保險金的時間超過一年。而失業的原因不是個人造成的,在這之前辦理了失業登記,並且還要有再就業要求,最後一個條件就是個人願意接受關於再就業的培訓。

第三,用人單位需要向社保局遞交幾項材料,方可辦理失業報備:解聘通知書、失業證明(4聯)、失業登記表(2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以上均要求出具社保局統一格式的材料。

第四,在辦理了失業登記之後,是社保局對失業的審查時間。審查合格之後,失業人員要前去參加在就業培訓,領取失業金,辦理下崗證。

領取時間是這樣規定的:交一年可領取三個月,在此基礎上每多交一年可多領取兩個月。關於失業期間的醫療保險,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間,可以報銷六成到八成的醫藥費。第五,失業人員個人還有一些後續手續還要辦理,到社保局去提交一些檔案材料辦理手續之後開始領取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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