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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可以轉移嗎

失業保險 閱讀(2.16W)

當下,有的勞動者換工作的頻率比較高,此時如果購買了失業保險的話,並且已經要去外地工作,那麼其失業保險關係該怎麼辦呢?是否可以進行轉移呢?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接下來,律師本站小編就來告訴大家失業保險是否可以轉移。

失業保險可以轉移嗎

一、失業保險可以轉移嗎?

失業保險可以隨著參保人的工作地進行轉移,失業保險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失業人員原用人單位與戶籍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可以選擇在原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選擇在戶籍所在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先到戶籍所在地經辦機構開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按照規定辦理失業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失業保險待遇按照戶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由戶籍所在地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發放。其中,非農業戶口的失業人員才可辦理轉移手續,農業戶口的失業人員只能在失業保險繳納所在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二、失業保險關係如何轉移

1、是企業事業單位失業保險關係的轉遷。失業保險實行屬地管理,企業事業單位應參加單位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統籌。企業事業單位成建制跨統籌地區轉移,是指這一單位及其職工轉移到其他統籌地區,單位註冊登記地也隨之轉移。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向原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由經辦機構稽核後開具轉移證明,註明職工人數、參加失業保險有關情況等,由遷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接續其失業保險關係。

2、是個人失業保險關係的轉遷。分為兩種情況:

(1)職工失業保險關係的轉遷。職工在職期間,個人跨統籌地區調動工作的,由轉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轉遷證明,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接受,併為其辦理繼續參保的手續。在轉出地工作期間的累計繳費年限應當與轉入地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其已在轉出地繳納的失業保險費不劃轉。

(2)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係的轉遷。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係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遷的,遷出地經辦機構應為其開具轉遷證明,將所需費用隨失業保險關係一併劃轉至遷入地經辦機構,失業人員到遷入地經辦機構領取失業保險金。劃轉的費用包括: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和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其中醫療補助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按失業人員應享受失業保險金總額的一半計算。在省、自治區範圍內跨統籌地區轉遷的,失業保險費用的處理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我國關於失業保險的規定中明確說明了失業保險是可以隨著參保人的工作地進行轉移的,但是需要辦理相關的轉移手續,此時失業保險的交費年限也是可以累積計算的。更多失業保險方面的知識,歡迎你到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瞭解,隨時為您解決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