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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費由職工個人繳納嗎?

生育保險 閱讀(2.94W)

一、定義

生育保險費由職工個人繳納嗎?

生育保險是通過國家立法規定,在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力暫時中斷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其宗旨在於通過向職業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幫助他們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

二、參保

人群凡是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的職工,包括男職工,都應當參加生育保險。

費用繳納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北京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企業按照職工繳費基數的0.80%繳納生育保險費;廣州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企業按照職工繳費基數的0.85%繳納生育保險費。

三、報銷

條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用人單位已為職工繳納一定時間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連續繳納社保9個月,廣州市要求累計繳納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產當月在繳納社保即可;2、已辦理參保備案,並在當地生育;3、當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範圍

一般規定

1、生育醫療費。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2、生育津貼。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廣東省規定

1、生育醫療費。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內,因為妊娠、生育或者終止妊娠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

2、生育津貼。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的產假期計發。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產假計算:

(1)基本產假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2)生育時遇有難產的(如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者),可增加產假30天;(3)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4)懷孕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5)自願生育獨生子女的,增加35天;(6)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按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確定。

4、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包括職工因為計劃生育實施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5、男職工假期津貼。已參保的男職工按規定享受的看護假假期津貼,以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的假期時間計發。看護假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費用:

1、不符合國家和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藥品目錄、診療專案、醫療服務設施專案及相關就醫管理規定的費用;

2、因為醫療事故發生的費用;

3、分娩期外治療生育併發症的費用。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到一下結論,生育保險費由職工個人繳納是不正確的,而是由用人單位負擔職工生育保險費。我國尤其重視婦女權益,為剩餘婦女提供生育補貼和產假等,以確保嬰兒和孕婦的健康,並以此促進社會勞動力的生產與在生產。生育保險是我國社會事業的一大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