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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啟用期限過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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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啟用期限過了怎麼辦

一、社保卡啟用的期限過了怎麼辦

新社保卡領卡後6個月內未啟用將被限制使用。

社保卡持卡人應在領卡後6個月內啟用社保卡,其間醫保卡仍可正常使用,啟用社保卡後原醫保卡自動作廢,逾期未啟用的,原醫保卡將被限制使用。

對於已經逾期的,參保人員應儘快持有效身份證件、社保卡到對應銀行辦理社保卡啟用,啟用社保卡後醫保賬戶餘額自動轉入社保卡內,醫保賬戶恢復正常狀態。

醫保賬戶在啟用後會恢復正常狀態,新的社保卡就可以使用了,不會造成損失,也沒有其他影響。新社保卡啟用的期限是在參保人或參保單位從社保卡經辦視窗辦理領卡之日算起的6個月之內。

二、社會保障卡啟用的方法:

1、參保人需持本人社會保障卡、身份證明原件到對應銀行營業網點啟用社會保障卡,啟用後醫療保險賬戶將恢復正常。在醫保定點醫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啟用社保功能。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首次使用社保卡時,只需正常辦理門診或住院掛號登記業務,即可直接啟用社保功能。

2、參保人員在醫保定點藥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時,插入原醫保卡,再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後,即可啟用社保卡。

1、在持卡人蔘加醫療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前提下,可持卡在省本級的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刷卡進行就醫購藥並享受相應醫療待遇。

2、可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範圍,包括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就業扶持政策,和參保登記繳費申報、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醫療費用報銷等等。社保卡是唯一帶國徽的政府公共服務卡,可適時支援政府其他公共服務。

需要注意:在醫保的定點醫院使用社保卡可以直接啟用社保功能。參保人員在定點的醫療機構第一次使用該社保卡時,正常辦理門診或住院掛號登記業務後,可以直接啟用社保卡的社保功能。

三、社會保障卡的註冊審批程式:

(一)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行社會保障卡,需將申請發行材料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稽核。

(二)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行社會保障卡,需將申請發行材料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初審。

(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稽核批准後,統一為被批准發行社會保障卡的地區分配社會保障卡發行機構標識號,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國家IC卡註冊中心備案。

(四)髮卡地區若變更社會保障卡卡面、卡內檔案結構等須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新審批。

社保卡自辦好後有六個月的啟用時間,超過六個月該卡將限制使用,參保人員可帶身份證件和社保卡到銀行重新啟用,社保卡恢復正常後,參保人員可持卡致定點醫療機構正常辦理登記,即可使用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