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當地的社保局繳納即可。
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有:
1、《福州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兩份。
所需材料為:
(1)申請補繳人員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影印件;
(2)補繳期間相應工資收入明細影印件;
(3)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影印件;
(4)《個人納稅資訊查詢》結果(另附登入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納稅資訊查詢系統的申請補繳人員個人查詢密碼);
(5)《福州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三份)。
2、《福州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一式兩份。
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一式兩份。
4、以前或跨此期間社會保險的需同時提供經由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的《朝陽區補繳養老保險稽核表》及《補繳通知書》。
5、企業版子系統(五險合一)軟體生成個人補繳資訊報盤檔案。
對於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社保是算累計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計繳納相應的年限,就不需要再進行補繳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綜合上面所說的,社保是可以進行補交的,一般只要帶上材料到當地的社保局辦理即可,如果是單位進行補交,那麼就需要由單位的人員進行處理,社保最低繳費的年限為十五年,如果未繳足夠那麼在退休時是不能每月獲得退休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