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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戶口小孩怎麼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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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戶口小孩怎麼落戶?

一、集體戶口小孩怎麼落戶?

1、夫妻雙方一方為家庭戶口、一方為單位集體戶口的,所生子女應當隨家庭戶口一方申報出生登記。

2、父母均是集體戶新生兒可自由選擇隨父隨母落戶。對夫妻雙方均為單位集體戶口的,應當將戶口遷至合法固定住所後,再辦理子女出生登記;如果無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隨父或者母單位集體戶口申報出生登記,並隨父或者母戶口遷出時一併遷出。

《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3、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學生夫妻雙方戶口均為學生集體戶口的,在校期間所生子女的戶口,可以在徵得該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後,隨該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報出生登記。待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畢業並辦理戶口遷移後,再辦理該子女戶口遷移。

4、通高等院校已婚學生夫妻一方戶口為學生集體戶口,另一方為非學生集體戶口的,在校期間所生子女的戶口應當隨非學生集體戶口一方申報出生登記

二、集體戶口孩子上學原則

1、如果兩人均為人才集體戶口(放在人才市場)或學生集體戶口(戶口依舊掛在學校未遷出或掛靠在就業指導中心),則無法辦理小孩落戶。需有一方將戶籍遷回原籍,並將小孩戶口上在其名下。

2、如果兩人中有一人或兩人均為單位集體戶口(大型國有企事業單位一般會以本機構名義在轄區派出所設立單位集體戶口)。則可以申請將小孩戶籍掛在單位集體戶口上。只要孩子有戶口,就不影響孩子上學。最好能夠單立一個戶口

集體戶口家庭兒童,向實際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報名,由實際居住地所在區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安排入學。報名時須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家庭戶籍本和父母的居住證(臨時居住證或暫住證)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杭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明;

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四)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交納社會保險的憑證;(五)適齡兒童的預防接種證。

綜上所述,現在很多地區都解決集體戶口孩子落戶上學的問題,因此集體戶口的孩子上學問題不大,雖然孩子上學沒有問題,但是有時候可能無法選擇好一點的學校,因為每個城市的政策不同,如果想要孩子在好一點的學校上學,最好是可以在當地有一套房子或者單位有提高該片區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