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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可以給別人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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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可以給別人用嗎

在創業的大浪潮下,越來越多人投入到創業中,而開公司是很多創業者的首選。開公司的第一步是瞭解公司設立流程,這可以讓創業者取得一步先機,創立了公司為以後發展打下基礎。公司設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條件。而公司設立的實質是一種法律行為,屬於法律行為中的多方法律行為,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行為屬於單方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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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續展用營業執照嗎

商標續展需要用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是無法辦理續展的。主要的材料是商標續展申請書,商標註冊證的影印件,還有申請者的身份證,如果委託給代辦機構來辦理商標續展的話,那麼代辦機構需要出具代理委託書及代辦者的相關身份證明。

《商標法》

第四十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登出其註冊商標。

申請續展註冊商標有兩條途徑:(一)委託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一)商標變更和續展一般都在一個月到三個月左右。

(二)變更和續展可以一併辦理,時間也差不多。

(三)辦理快慢跟申請人所在地區有關,因為變更續展處的審查員按地區管轄。

(四)轉讓、續展、變更等成功後會發給核准轉讓證明、核准續展證明或通知書,變更合格通知書,不發新的商標註冊證,這些證明或通知書需要和原註冊證一起使用。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登出其註冊商標。商標局對商標續展註冊申請審查後,核發商標續展證明,不再另發商標註冊證,原商標註冊證與商標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商標續展是商標所有權必經的一個過程。因為商標所有權只有十年商標所有商標所有權者需要在到期前的12個月前往商標局提交申請。將相關材料交與商標局後,商標局會進行相關稽核,在四到六個月之內會對商標續展進行相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