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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條件股權贈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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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條件股權贈與合同

附條件股權贈與合同

甲方(贈與人):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送達地址:

乙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送達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股權贈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贈與標的

1、甲方擁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權,是該公司的合法股東。

2、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的公司股權贈與乙方。

第二條贈與條件

1、乙方為公司連續服務每滿一年,甲方同意將其持有的公司股權的1%贈與乙方,所贈與的股權累計不超過公司股權總額的%。

2、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當是連續的,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中斷。

第三條贈與程式

1、乙方連續服務每滿1年,自屆滿之日起30日內,甲方按照本合同提請公司股東會通過,並負責向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並將股權變動情況記載於公司的股東名冊,同時向乙方出具《出資證明書》。

2、如此項贈與需徵得公司其他股東同意的,甲方應負責取得該項同意。

第四條贈與的撤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親屬;

2)乙方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給公司一年累計造成10萬元以上損失的;

3)乙方未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一款約定的服務或擅自中斷服務。

2、因上款第1)項、第2)項撤銷贈與的,乙方應當返還其基於本合同受贈的全部股權,並配合甲方和公司辦理公司股權變更手續;因上款第3)項撤銷贈與的,乙方無須返還依合同已取得的股權。

3、贈與撤銷後,本合同終止履行。

4、除本條第1款規定之情形外,若乙方已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服務,甲方不得撤銷贈與。

第五條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對依據本合同贈與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的處分權,贈與股權未設定任何抵押權或其他擔保權;

2、乙方承認原公司章程和股東之間的合同,保證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規定履行股東義務;

3、乙方承諾,除非經甲方事先同意,否則不擔任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

第六條股權贈與的法律後果

1、股權贈與完成後,乙方即成為公司股東,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分擔公司的風險及虧損。

2、公司已經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受股東變更的影響。

第七條費用的負擔

本贈與合同實施所需支付的有關稅費雙方各負擔二分之一。

第八條違約責任

如果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守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第九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1、本協議由雙方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